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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9-17 08:32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加强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进程,服务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发展需求,现将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5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项目认定要求

1.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要求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旨在利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综合性实验实训中心等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进一步更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完善创新创业教学体系,搭建自主学习、自由探索的专业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意能力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申请认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必须纳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已经正式立项建设并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取得了成效与经验,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后续建设方案和保障措施。认定标准见附件。

2. 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要求

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旨在贯彻深化产教融合与校地校企合作的要求,对接行业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充分利用行业企业教育资源,加强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校企合作育人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强化大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素质的培养与训练,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由学院与企业联合申请认定,基地必须纳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和双方签署的长期合作协议,正式立项建设并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取得了成效与经验,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后续建设方案和保障措施。认定标准见附件。

. 项目申报要求

有申请意向的学院,请按照湘教通〔2021255号文件要求,准备好项目申请材料(认定申请书、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填写申请汇总表,于1011日前,报送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省教育厅推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联系方式

1.教务处联系人:朱长城,8563792,邮箱:jsusjk@163.com,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材料报送:政务中心114﹟教务处实践科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联系人:全慧芳,13787900627,邮箱:2698467677@qq.com,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材料报送:政务中心307﹟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综合科

附件:

1.湘教通〔2021255-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2.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要求(见湘教通〔2021255号文件)

3.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要求(见湘教通〔2021255号文件)

4.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年度申请限额(见湘教通〔2021255号文件)

5.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见湘教通〔2021255号文件)

6.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见湘教通〔2021255号文件)

7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申请汇总表(见湘教通〔2021255号文件)

吉首大学教务处

吉首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1917

 

附件【2021 关于转发《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docx已下载
附件【湘教通〔2021〕255号 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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