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吉首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基础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的通知 | ||||||||||||||||||||
2021-04-27 18:33 | ||||||||||||||||||||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大学生化学实验教学改革,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探索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促进化学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创新,提高我校本科化学实验教学总体水平,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定于2021年5月22 -23日在化学化工学院举办吉首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基础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主办,化学化工学院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承办,化学科技创新与竞赛工作室具体负责竞赛事宜。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2018级、2019级学生。 三、报名方法 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参赛,由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并将电子报名表于2021年5月19日18:00前发送到邮箱:365500498@qq.com。 报名联系人:田惠 18797470861 E-mail:365500498@qq.com 四、竞赛内容 1、理论考试 涵盖基础化学实验中与无机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和物理化学实验相关的基础知识。 2、实验技能测试 着重测试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实验操作基本技能,检测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五、竞赛进程表
六、竞赛地点 1、理论考试:教室安排于2021年5月22日8: 00时在化学化工学院教学楼(第二教学楼)门口和篮球场交叉路口公布。 2、操作考试:理论考试前60名参加实验操作考试。操作考试设3个组,即无机及分析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参加操作考试学生名单将在2021年5月22日理论考试阅卷结束后(晚上23:00左右)公布在化学化工学院教学楼(第二教学楼)门口和篮球场交叉路口。技能测试地点在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第2-5楼,参赛选手在会议室临时抽签确定实验分组,到实验室公布实验竞赛题目。 3、闭幕式:化学化工学院会议室(2232教室)。 七、奖项设置 1、实验理论考试:竞赛设奖按参赛总人数计算,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2、实验操作考试:操作竞赛设奖按实际参赛总人数计算,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3、实验操作竞赛前20名推荐参加湖南省第十一届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
附件:吉首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基础化学实验技能竞赛报名表 主办:吉首大学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承办:化学化工学院、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化学科技创新与竞赛工作室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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