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关于举办高校消费帮扶营销大赛的通知 | ||||||||||||||||||||||||||||||||||||||||||||
2021-09-15 17:56 | ||||||||||||||||||||||||||||||||||||||||||||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消费帮扶营销大赛的通知》(湘商电〔2021〕10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我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的综合能力,决定组织举办“消费帮扶营销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为“我为群众办实事”。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吉首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吉首大学商学院 吉首大学市场营销协会 设立“消费帮扶营销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吉首大学商学院,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与联络协调工作。 吉首大学“消费帮扶营销大赛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龙先琼 副主任:刘晗 廖浩 丁建军 成 员:罗家顺 龙海军 胡锦湘 张宝娣 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朱长城 丁晓岚 王泳兴 唐琪 张萍月 三、参赛形式 本次大赛由指导老师组建学生团队开展比赛活动,每个团队限指导老师1人,学生人数不限。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参赛对象为我校在校大学生。 五、报名办法 分指导老师报名(9月15日-9月23日)和学生报名(10月8日-10月18日)两个环节。指导老师报名结束后,学生开始报名,学生报名时可在学校已报名指导老师库中自主选择指导老师。报名平台:“湖南省市场营销协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yx20)。 六、比赛内容 1.自主销售。参赛团队充分调动资源优势,广泛利用各自微信、QQ等平台,销售大赛产品。销售平台:“中青之家”微信小程序。 2.直播带货。参赛团队利用淘宝直播、抖音直播等形式销售大赛产品。销售平台:“农小湘”淘宝店铺。 3.线下展销。指导老师组织学生在校园、周边居民区域、商场等开展线下展销活动,发动教职工、学生、家属及周边居民采购。销售平台:“中青之家”微信小程序。 4.短视频制作。每支参赛队伍要分别制作一条短视频,结合赛事实际,以“我为群众 办实事”为主题,立意“向上、向善、向美”,依托“营销湖南”视频号进行发布,组委会将根据转发、点赞数量纳入参赛队伍最终考核成绩。 七、奖项设置 1.先进集体奖。获奖对象为比赛组织机构。评奖要求为:通过赛事各项工作发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总金额达10万元或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通过工会福利、销售、自购等形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00元以上,通过赛事各项工作发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总金额达10万元或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通过工会福利、销售、自购等形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500元以上推荐参评省级先进集体奖。 2.先进个人奖。获奖对象为参赛学生。评奖要求为:大赛期间通过大赛销售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500元以上,大赛期间通过大赛销售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1000元以上或销售额排名在全省总参赛人数前6‰的学生推荐参评省级先进个人奖。 3.冠、亚、季军奖。获奖对象为参赛学生。评奖要求为:冠军为销售业绩第一名,亚军为销售业绩二、三、四名,季军为销售业绩五至十名。 4.全省营销人物100强奖。获奖对象为参赛学生。评奖要求为:根据总参赛人数销售业绩前100名评选出全省营销人物100强。 5.优秀指导老师奖。获奖对象为指导老师。评奖要求为:指导老师带领的团队销售业绩排名全校前10名或团队销售业绩达到5万元(指导老师带领的团队销售业绩排名全省前50或团队销售业绩达到15万元可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指导老师。) 6.优秀组织单位奖。获奖对象为参赛组织机构。评奖要求为:组织本单位报名学生参赛人数200人以上。 八、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师生参赛。 2.学生可获取其销售额5%的佣金,指导老师可获取其团队销售额5%的佣金。 3.组委会将组织指导老师开展专项培训,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方式组织参赛学生进行培训。 九、联系方式 吉首大学商学院:龙海军,15874390988;王泳兴,13637430361。 吉首大学市场营销协会:张萍月,15844566439。 附件:湖南省消费帮扶营销大赛时间节点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吉首大学商学院 吉首大学市场营销协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湖南省消费帮扶营销大赛时间节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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