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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吉首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3-05-25 20:39  


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32号】,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与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按照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本次申报类型具体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

1、立项与指标

本次申报的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学校本次拟立项创新训练项目150项,创业训练项目10项,创业实践项目10项,并择优遴选出100项左右推荐申报省级一般项目和2项省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申报指标采取学院限额申报、学校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立项项目级别,学院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指标数参考【附件2】,创业训练项目每学院限报1项,创业实践项目每学院限报1项。

2、经费标准、来源、划拨

(1)经费标准:

校级:理工类项目3000元/项、文科类项目2000元/项,创业训练项目3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10000元/项;

省级: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标准进行经费支持。

(2)经费来源:省级项目由学校统一预算开支;校级项目由学院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及其他教学科研平台进行经费支持。

(3)经费划拨:项目立项的第二年划拨总经费的50%,项目结题的第二年划拨项目总经费的50%。

项目经费划拨至第一指导教师个人账户,经费开支由指导老师监督,学院审批执行(项目经费全部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任何人不得截留和挪用,经费使用参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申报条件

(1)立项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旨在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通过项目形式进行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注重自主性、探索性、过程性、协作性和学科性。遵循“兴趣驱动、注重过程、鼓励创新”的实施原则,按照“自主选题、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要求,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3)申请人资格

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并学有余力且主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的我校全日制1-3年级本科生

申请者原则上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小组成员必须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

③申请者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

④申请者必须自行联系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等工作;

申报省级项目,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1-2年级学生,原则上负责人毕业前需完成结题工作。

⑥申报创业训练项目与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成员,至少位成员需要有参加过省级互联网+或省级创业大赛的经历

⑦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应为已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团队或已完成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的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产生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型产品、技术或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并完成创业项目的运营绩效评估报告。

(4)申请项目指导老师资格

①校内导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未结题项目数累计不能超过2项(本次申报结题项目的按未结题项目计算)。

企业导师要求其工作单位的业务范围与项目研究领域一致,且企业导师在该企业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企业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并具备熟练地沟通和指导技巧。

(5)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重复申报的;⑤项目参与人为非普通本科全日制在读大学生的。

4、申报、立项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一份,套印,专业类代码表见附件11),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2)学院审核、评审

请各学院严格按教务处下达的《吉首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标》【附件2】,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答辩与评审推荐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计划项目汇总表》一份【附件4】。(附件4中不同项目类型需采用不同的排序号,均从1开始,项目序号越小,表示项目越优秀)。

(3)学校立项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于6月10日前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报学校批准立项,并将立项结果予以公示。

5.材料报送与填报: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套印一式一份)统一于6月5日送教务处创新教育办公室/张家界校区教学科研与学生事务中心;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套印一式一份)统一于6月5日送招生就业处。(备注:申报创业实践项目要提供技术、产品或服务的支撑材料)。

经过学院评审推荐为校级项目的电子材料在6月8日前由指导老师在教务系统中填写(https://jwxt.jsu.edu.cn/,参见【附件12】)。

三、项目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本次需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2、检查的内容: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尚待解决的问题、经费安排计划及使用情况等内容。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省级(含)以上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各项目团队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

3、检查的形式:

2019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在学校教务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送审(项目需在教务系统完成中期检查并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结题填报)。

四、2023年需结题项目验收

1、结题验收范围:按要求需在2023年完成结题的项目。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院需在2023年完成结题工作的项目材料及附件材料:

项目结题材料包括:

(1)校级项目需填写《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8,一式一份,套印);

省级项目需填写《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一式一份,套印);

(2)项目结题附件材料(附件10), 纸质材料(一份,需装订成册,并扫描成电子文档提交):内容包括:①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②成果支撑材料(主要为项目研究发表公开发表的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获奖证书、科技作品实物照片、专利证书以及其他可作为成果支撑的材料),其中国家级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原件

(3)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结题申报书,研究报告,其他结题附件材料):

2019及以后立项校级、省级项目导教师教务系统进行结题材料填写(先提交中期检查材料通过中期检查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结题填报)【参考附件12】;

2、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应对以往年度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并提交《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附件7】。

3、已立项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项目变更时,需向教务处创新教育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提交《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9】。项目变更分为四种类型:项目内容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延期结题、项目撤销申请(2020年项目允许延期一年,2019年及以前项目原则上不再延期,如本次仍未达到合格标准,该项目将自动终止)。

4、学校结题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结题的项目在6月10日前进行结题评审,并将结题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学院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大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制订和实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在此基础上,组织优秀学生团队申报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不断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组织制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保障机制和激励措施,保障和引导学生开展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

3、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确保项目实施和结题质量,未按要求完成结题验收工作的在下一年度立项时将减少学院项目计划数。

  4、初评过程中,各学院对推荐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选题方向等要素认真把关。既要充分保护学生自主选题的积极性,又要对学生的选题加以充分引导,力求学生的选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5、学校各示范实验中心、实验室、实习基地要给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6、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创新性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做到项目研究和专业学习两不误。

、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王从银

联系电话:13762160436

电子邮箱:jsusjk@163.com

张家界校区教学科研与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卓月明

联系电话:15174417403

电子邮箱:zhuoyueming@163.com

招生就业处联系人:唐海燕

联系电话:0743-8239106

电子邮箱:thy@jsu.edu.cn



吉首大学教务处

吉首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32号)

2.吉首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标

3.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4.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5.未结题的2019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6.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7.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

8.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报告书

9.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10.项目结题附件材料格式

11.专业类代码表

12. 教务系统(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操作手册(教师管理端)

13. 教务系统(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操作手册(教务秘书管理端)

14. 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流程简图



附件【2023上半年 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结题通知.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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