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吉首大学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
2024-10-31 11:56 |
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文件精神和《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决定组织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立项时间满一年,尚未结题,且尚未撤销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提交材料 1.教务系统材料提交(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 由指导老师填写“中期检查表”。 2.湖南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省级、国家级项目): 1)由项目负责学生填写中期检查基本情况,上传展示项目成果的中期检查附件; 2)由指导老师填写审核意见。 3.因特殊情况确需项目变更时,需向教务处创新教育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办公室提交《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三、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创新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王从银 电子邮箱:jsucxzx@163.com 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联系人:唐海燕 联系电话:0743-8239106 附件 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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