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
2015-05-10 15:30 |
为充分发挥我校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为“创新中心”)的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促进实践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科技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创新中心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时间 1、开学期间每天8:00-12:00,13:00-21:0 0开放,周六、周日照常开放,其它节假日另行通知。 2、非规定时间内,如需使用创新中心须向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开放对象 我校各专业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及指导教师。 三、开放形式 1、全面开放(面向各专业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及指导教师全天候开放); 2、定时定向开放; 3、预约开放; 4、其它。 四、开放内容 1、各类学科竞赛训练; 2、各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 3、专业技能训练; 4、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5、自主开展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活动; 6、本科生学术交流与学术讲座。 五、开放流程 各学院创新工作室如需使用中心的场所进行集体活动,须认真填写《吉首大学创新中心场所使用申请表》,学院对本院上报的《吉首大学创新中心场所使用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核,由各工作室向创新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使用。 六、开放要求 1、学生经申请成为创新工作室成员后可入住相关工作室。 2、服从值班人员安排,做好登记工作。 3、进入创新中心后严禁大声喧哗、吵闹和抽烟。 4、不得在创新中心计算机上玩游戏、听音乐、浏览非法网站等,不得发布违法信息、不得攻击破坏他人电脑或网站。 5、非工作室成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创新工作室。 6、创新中心成员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充分发扬团队协作精神。 7、保持公共卫生,离开创新中心,需将桌椅摆放整齐,保证桌面、场地整洁。 8、保证创新中心内的财产安全,创新中心内公有物品不得随意外借和带出。 9、爱护创新中心公共财产,不得浪费资源,如造成物品损坏应照价赔偿。 10、做好水、电的安全防护工作,禁止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创新中心。离开创新中心,要及时关好门、窗、水、电,注意防火、防盗。 八、其它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吉首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中心 吉首大学教务处 二0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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